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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福建商会参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回报社会感恩行动

湖北省福建商会参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回报社会感恩行动

  中央统战部决定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回报社会感恩行动”,其主要做法是:动员组织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为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但目前生活困难的老革命、老党员、老模范采取一帮一或一帮多的形式进行结对帮扶,通过参加感恩行动提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良好社会形象,赢得社会的理解和尊重,实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与被帮扶对象共荣共赢。
       根据湖北实际,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决定我省感恩行动以帮扶资金为主,帮扶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连续帮扶3至5年。为了推动全省感恩行动的开展,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于2010年9月10日
在洪湖市举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回报社会洪湖感恩行动”活动。
       湖北省福建商会积极响应中央统战部、湖北省委统战部、工商联的号召,充分认识感恩行动的重大意义,动员会员企业踊跃参与感恩行动。湖北省福建商会结对帮扶洪湖市滨湖付湾村圣志兵、洪湖市滨湖街道李功早、戴家场镇沈庙村宋仁玉、戴家场镇榨台村胡世章、大同镇六场李中年、大同镇四场李广庭、洪湖市茅江油榨巷11号肖金兰、洪湖市新堤沿河西路社区杜金炳、乌林镇乌林村一组曾令海、乌林镇四屋门村七组胡昌华等10名老人。
       湖北省福建商会会长单位荆州恒隆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结对帮扶分别是洪湖市峰口镇全胜村老革命伍少荣、新滩镇北岸村老革命谢守民、新滩镇江里村老革命陈太平、新滩镇郑文庄村老革命夏立顺、峰口镇塘咀村杨明德、沙口镇下新河村老革命黄中武等6名老人。
       湖北省福建商会常务副会长单位洪湖市闽洪水产品批发有限公司结对帮扶滨湖办事处张坊渔场万先华。